20111016 賣房子的人不能信哪~賣房子的人不能信哪~2011-10-16 中國時報 宅女小紅(羞昂)  藝人周杰倫(周董)擁有7億元房產,他的母親葉惠美3年前幫他在新北市淡水區「台北灣」添購一間96坪、要價2756萬元的景觀豪宅預售屋,不料今年3月她登上21樓新屋觀景,竟發現豪宅面臨亂葬崗,觀景變成「觀墳」,她認為建商隱瞞實情,要求解約退款,建商反要求付違約金,周媽媽和周董怒告對方「辦公室出租廣告不實」,要求退還已付的826萬元,並付10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。  這是上禮拜我個人最沉醉的新聞,不但有很密切的在注意後續發展,還無聊到時不時的拿給朋友看,請大家發表這件事告不告得成的看法,因為我最愛研究房地產消息了啊~  DM畏縮不給地點 肯定在郊區  我很喜歡看地產廣告,以前路邊有DM都會認真的拿來讀一下,雖然也知道自己壓根買不起,但看看可以參考裝潢,大概買屋了解一下時下流行什麼建材或哪種格局也挺有趣的,做白日夢又不犯法是吧。一開始以看照片居多,久了不免探討起文案,仔細想想一間房子賣那麼貴,那他們的廣告詞一定要超強,不可能跟感冒要喝國安感冒液一樣那麼直白,要怎樣寫到人們會對要價這麼高的東西心動,而且願意花畢生積蓄買下來,那些都是功力啊。  買房子最重要的就是地段了吧,我發現真的是在精華地段的房子,都會大方的寫出租辦公室地點深怕你不知道;那種地點都寫不出只給個模糊的線索感覺畏畏縮縮的,就肯定位置偏向郊區一點。  廣告看板遮墳墓 更讓人發怒  不要以為廣告上都有地址,我發現其實大多的數的都沒有,只有神祕的電話讓你預約賞屋。所以看到「十五分鐘到信義區」不用太嗨桑,因為老子曾經坐救護車15分鐘從新店狂飆到北投過,同理如果路上都沒車也沒紅綠燈,加上油門踩到底一路被拍了好幾張照,那辦公室出租應該15分鐘內很多地方都到得了的。那種直接寫「我家前面有小河,公園就是我的家」或「回家就像渡假」的,我都覺得它是明示我它就在荒山野嶺,晚上一個人去小心會被殺蛤~  買預售屋本來就有風險,因為買時什麼都看不到,誰知道是不是會蓋得跟示意圖一樣,那買成屋就安全了吧,錯!之前我看過一間房子,站在後陽台上怎麼看怎麼怪,為何靠近山那有個廣告看板,裝在這麼冷門的地方是要廣告買屋給鬼看的嗎?後來我伸長了脖子用各個角度仔細品味,才發現看板後面都是墳,雖然遮住了猛一看看不到,但知道後還是覺得心裡很毛,而且刻意掩蓋更是讓人覺得發怒,要是真有人花了大錢買下企,之後才發現自己住在墳墓邊那多氣。  同棟樓裡有凶宅 實在恐怖額  還看過一個建案叫美麗華富境,仲介在電話裡講當然會聽成美麗華附近啊,說是10分鐘內走得到,後來我實際爬上那個坡發現壓根租屋某摳零啦,10分鐘應該是他從山上往下走然後還順風,雙腿快速交錯著褲襠都要磨出火來了,才有辦法在10分鐘走到吧;在我看來騎摩托都要10分鐘了,仲介的時間觀念真的跟別人不同啊,重點是只要實際走一遭就會被踢爆的謊他也要說,這是何苦呢當大家是傻的嗎。  其實我連同棟有兇宅的大樓都看過,因為隔局非常方正地點也棒,開價便宜所以還沒看的時候我就感覺它有鬼。仲介倒是很誠實的說同租屋網棟有發生兇案過所以價錢可談(所以真的有鬼!),現在只要是跟仲介買房子,都會簽一張什麼東西,就是有兇案的賣方都有告知義務,不講的話買方事後發現可以退的,但不知道如果不是同一間有沒有義務一定要講。可這種事兒就是這樣,你不知道都還好,一旦知道同棟有粗過歹擠,坐電梯時就覺得脖子涼涼,晚上睡覺還覺得有人在拉你的腿恐怖額。  墳拆了鬼不會走 只好四處飄  最後分享一澎湖民宿下朋友的說法,她說「周杰倫只花了2千7百萬還好吧」,我想縮我這朋友花別人的錢倒挺大方,什麼叫「只」花了2千7百萬啊,不管人家多會賺錢那明明也不是小數目,用來買一間打開窗子就看到亂葬崗的地方真的超生氣的啊!而且不是排列整齊的墳墓耶,是被寫成亂葬崗耶!應該被埋得亂七八糟有的還浮在地面上吧(甘五摳零)。  聽說那些墓現在都被申請遷走了,可是電塔如果拆走了電磁波會一起情趣用品走,墳墓如果拆走了鬼應該會留下來(為什麼),而且還因為家不見了只好四處飄,不管怎樣都讓買方美送,好想知道這種案件告不告得成,請記者們要持續追蹤啊~http://life.chinatimes.com/2009Cti/Channel/Life/life-article/0,5047,11051801+112011101600077,00.html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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