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訊 見習記者周宵鵬 記者從河北省司法廳獲悉,從7月1日起,河北將進一步調整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、擴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項範圍。調整後的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,由現行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,放寬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.5倍。
  據介紹,為進一步規範法律援助服務窗口建設,河北將按照“臨街、一層”要求,健全完善市、縣(區)法律援助接待場所,配齊配全便民服務設施。在城市社區、鄉村、重點行業、重要公共活動場地、人員流動密集地帶等普遍建立工作聯絡站點,河北將設立便民服務指示牌,發放便民服務卡,方便困難群眾及時、就近獲得法律幫助。同時適度簡化法律援助申請、審查、受理、批准程序,對於農民工和持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證、農村特困戶救助證、農村“五保”供養證、殘疾證、人民法院給予司法救助決定證明材料、因自然災害正在接受民政部門救濟證明材料、依靠政府或單位給付撫恤金生活證明材料的申請人,將免除經濟狀況審查。  (原標題:河北7月起放寬公民申請法援經濟困難標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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